第一百三十章 再别康桥
作者:风之清扬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601

出了城,折而东北,约摸行了二十余里,便到了康桥驿。康河是洛水众多支流中的一条支流,比之涧水等大支流来说可谓是籍籍无名,康河的出名是河上建有一座石拱桥,据传说西汉著名的建筑大师杨城延所建,比之赵州桥还早建了几百年,康桥连接南北,是北出洛阳的必经之路,康桥南面的康桥驿则成了天下第一大驿站。只可惜在董卓乱政火烧洛阳之时,为了阻止关东联军从北面攻入洛阳,下令摧毁了康桥,从此康桥之名湮灭在了尘封的历史卷宗里,再也无人提及。

潘凤率队早已在康桥驿等候多时,虽然刘泽晚来了许多个时辰,而且居然还带着一个女人,但一向惟命是从的潘凤没有半分言语,对刘泽身边的女子更是连瞥都没瞥上一眼,在他的心目中,主公永远是对的,不论他做什么都不会惊讶。刘泽对这个沉稳内敛少言寡语的潘凤自然是信任有加,看来再没有能比潘凤担任锦鹰卫的指挥官更合适的人选了。

夜色沉沉,看来今天是走不成了,刘泽只好在康桥驿要了几间客房,先住上一宿,明日再出发。安顿下来之后,刘泽也觉得有点饿了,便在大厅里点了几个菜和几坛酒,吃喝起来。关羽和张飞自然和刘泽同桌而食,潘凤则于几十名锦鹰卫在下面吃饭,就算是夜宿客栈,锦鹰卫也没有半分懈怠,夜晚的轮流警戒岗哨早已安排了下去。

红儿本来是站在刘泽身后服侍他的,但刘泽一再坚持,也只好同桌而坐,但饶是如此,她也是跪坐在刘泽一侧的席子上,与刘泽保持着主仆一般的距离。

在酒精的作用下,刘泽很快就恍惚起来。过去的十二个时辰,竟然发生了这么许多的事,真让刘泽有恍如隔世之感,此生第一次吻了一个女孩,此生第一挨了一记耳光,此生第一次英雄救美,此生第一次……太多的第一次,令他目不暇接,第一次让他有如此的挫败感,原来想改变历史竟是如此的难,连改变一个女人的命运都是一种奢望。蔡琰的人生之路,延着它固有的轨迹惯性地前行着,并没有应为他的到来而有什么些许的改变。琰儿,这就是上天注定了你的命运吗,一生三嫁,孤苦流离,也许正是这样的经历才让你写出了《悲愤诗》,写出了《胡茄十八拍》,成就了你在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的四大才女的位置。但我宁愿你不是什么四大才女,宁愿用你一生的平安幸福来换取你才女的位子,宁愿让你青春丧偶的悲剧不再发生,宁愿让你不再饱尝痛离爱子的黯然之苦,但这一刻,我却是何其地渺小,渺小如一粒微尘,我左右不了你的人生,更左右不了这个时代的轨迹,真得无力去改变些什么,留给你的,只有我的祝福了,但你真得能幸福吗?

两滴清泪,落在了胸前的酒杯之中,叮咚作响,刘泽的意识却在虚无飘渺之中,浑然未觉。

关羽劝他道:“大哥,住事已矣,思之无益,酒也少喝些吧,明早我们还要赶路昵。”

刘泽凄然地一笑道:“云长,你以为我醉了吗?不——不,我没醉,我心里清楚的很——明镜似的,放心吧,我只为今宵醉,明天我就要离开洛阳,我也会忘记洛阳的一切。”

张飞道:“二哥,你就不必劝了,一醉解千愁,让大哥醉上一回,将此间的种种统统地遗忘掉吧。”

关羽疑惑地道:“喝醉了真能忘掉?”

张飞呵呵一笑道:“这方面俺可有经验,以前一有不痛快的事,俺就喝他个酩酊大醉,一觉醒来自然就忘个一干二净了——店家,再来两坛好酒——来,大哥,俺敬你!”

刘泽端起碗来一饮而尽,好畅快——张飞嫌杯子太小,干脆让伙计拿来了几个粗瓷大碗,喝个痛快。本来刘泽的酒量就不是太好,虽然这些浊米酒度数不太高,但这一碗碗地下去,也喝得飘飘欲仙起来。

洛阳,成就了自己富可敌国的梦想,但却埋藏了这一段尚未开始的爱情,幸运之地,伤心之地,明天过了康桥,就算真正地离开了洛阳,何日君再返,却恐怕已是物是人非了,别了洛阳,别了康桥……刘泽抑制不住内心地冲动,大声向伙计吆喝:“店家,拿笔墨来!”

驿店的伙计很快地拿来了笔墨纸砚,在关羽张飞地诧异下,刘泽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拿起毛笔,饱醮墨汁,他没有在伙计拿过来的纸上写字,直接站到了雪白的墙壁前。现在他的,真倒有了诗仙的李白酒后赋诗的冲动,不过冲动归冲动,写诗可不是刘泽的强项,胸无点墨光有冲动也是没用的,但这并不妨碍刘泽的兴致,咱是不会写,但不妨碍咱抄袭别人的,诗者,抒发胸臆也,不管是自己写出来的还是抄袭来的,写出自己的心情就行。虽然刘泽站得站不稳了,但他的脑子却格外地清醒,写一首离别的诗?太多了,也不知道那首更适合现在的心情。刘泽默念着,康桥——有了,就来了一首《再别康桥》吧。

刘泽也不管写出来这首现代诗会不会太惊世骇俗了,毕竟徐志摩写诗的心境与此时的刘泽恐怕也甚为相同,有人说情感是诗歌的灵魂,没有情感的诗歌也就没有了韵味,千百年来,真正能流传后世的诗歌,那一首不是注入了诗人的喜怒哀乐。刘泽在墙上奋笔疾书,他没有用这二十多年来一直用的隶书,而是用上了前世的行书。

相比与一笔一划横平竖直的隶书,刘泽更喜欢用行书,那种飘若游龙行云流水的笔法更多的是一种洒脱,一种豁达,一种自然之美,比起呆板的隶书来,少了几份凝重,多了几份飘逸。上一世刘泽的行法得到过名师指点,也算是略有小成,这一世一直学习隶书却提不起兴致来,自然也就写不好,以致还被蔡琰所嘲笑过。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涿郡刘润德甲子年四月庚辰日。”

刘泽一草而就,心情大好,坐下来又是一番豪饮。

方才驿站的伙计上前想阻止刘泽,但被喝得醉醺醺的张飞瞪了几眼,吓得不敢近前,赶忙通知了掌柜的。掌柜的急匆匆地赶过来,刘泽早已写完了,看着雪白的墙壁被刘泽涂鸦地乱七八糟,不禁痛心疾首。汉代的诗人没有唐代诗人那般豪放,截止到目前,还没有人在客栈或酒店的墙上挥毫泼墨过,刘泽的此番举动更是被店家视为酒后滋事,若不是看在他们花了大笔的钱的份上,早将他们驱逐出去了。

关羽扔出一锭黄金,这才平息了店家的怒火。有钱能使鬼推磨,大不了重新粉刷一下就成了,那一锭黄金,足足够砌上两堵墙了。黄金到手,店家的态度又变得和霭可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