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一起两败俱伤的离婚案
作者:毕胜福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121

13、 一起两败俱伤的离婚案

我们夫妇去美国探亲、旅行期间,住在美国新泽西州爱迪生市。我们的房东是一对华人夫妇,与我们相处融洽。他们有两个要好的同学,也是一对华人夫妇,四人都曾在美国五大湖边的水牛城上学。博士学位毕业后,两对恋人在美国找到工作,分别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也保持着友好的相互交往。可是,风云突变,我们房东的这对同学夫妇的婚姻经历了一场悲欢离合。

我们房东夫妇的这对同学,原先在国内都是华东某大学的教师,当初是男方主动追求女方的。男方家里,父母都是大学的教授。80年代时,中国的教授收入不高,因为家里人口多,生活很紧张。男方是家里兄弟五人中的老大,而女方是家里的老小,女方家里经济条件较好。男方考研究生时向自己父母借了200元钱。为了能排队早日分到房子,两人就登记,算是结婚了。结婚后,男方父母要儿子归还考研时借的200元钱,而女方则对此很有意见。两人登记时,双方父母都没有看好对方,也埋下了日后分手的隐患。

两人结婚后,因为都是研究生学历,当时在国内也不多见,两人很容易地同时办好赴美留学手续,一起来到美国。他们是我们房东的同学中结婚最早,工作最早,买车、买房子最早的一对,同学们都认为他们是婚姻最稳定的一对。现在有一个10岁的男孩和一个5岁的女孩,家住在美国大都市纽约,住着豪华别墅、开着名车,家里有立式钢琴,生活美满幸福,这一切令其他同学们非常羡慕。

一年前,男方一个人回国探亲时,遇上了当年的一位女朋友,二人便有了联系,那女友也已经结婚,并有了一个8岁的女儿。男方回到美国后,还告诉了自己太太回国时与以前的女朋友相见这件事,他太太听了后很不舒服,当然也很不不满意丈夫的做法。

他们在美国生活期间,男方的家里经常向他要钱,而女方家里不但不要女儿的钱,还经常给女儿一些补贴。男女双方的矛盾也就越来越深,大有一触即发之势。那一天,为了一件小事,夫妻两人吵了起来,男方动手打了女方一耳光。女方马上打“911”电话报警,警察来到后,男方承认动手打了女方。在女方的要求下,警察不准男方住在家里,于是双方都提出离婚。

为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又各自找了律师。在美国找律师花费可大了,高级的律师按服务时间收费,250美元/小时。要通过律师讨论家庭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教育等许多问题,每次要谈两个小时,每个人要付给各自的律师500美元,这样的讨论已经有了多次,双方斗气,互不相让,离婚诉讼迟迟没有最后结论。

男方要从家里取出自己要用的东西,也不能自已回家拿,必须先写信或打电话给律师,由律师出面给办理,律师每次收到信件后进行处理,也要收取50美元的经办费用。几个月下来,婚还没离成,各自就花了上万美元。

为了方便,双方把数千美元存在各自的律师处,由律师按服务时间自行收费。 他们家里的立式钢琴当初是花了8000美元买的,男方要讨回其中的一半4000美元,还得请律师给办。他们的两个孩子看到父母吵架,精神受打击,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要找心理医生看。男方也因家庭矛盾、婚姻受挫、身心疲惫,受到心理打击,不断地找心理医生看病。

我们的房东夫妇在圣诞节前,专门去了一趟纽约的这位女同学家里,探望、安慰她,还送去了礼物。元旦前,这位女同学给房东的儿子买了高级的遥控汽车。女同学每周打电话向房东夫妇诉说自己的不幸遭遇,房东夫妇希望他们早日办好离婚手续,脱离离婚造成的伤害,早日找到自己的新伴侣。

可以看出,这对华人夫妇的离婚案,真是劳民伤财、两败俱伤。由令人羡慕变到大打出手,婚姻破裂,十分悲惨。早知现在这样,当初也不该草率结婚。还有既然已经结婚生子,也不该互不谦让,而使矛盾激化,现在两人都有许多的后悔,但是悔之晚矣!

中国早就有“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的说法。在美国是:“律师楼朝南开,有理无理都要花钱。” 纽约中文电视的广告词是:“出意外,不用愁,请找里根律师楼。”

在美国,任何纠纷案件,都要找律师代理,而且花费巨大,这是美国社会生活的一大特点。近些年来,律师服务在中国也飞速发展,可能也是法制化的必由之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