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歌二十四(1)
作者:宁少斌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859

只从凤凰山乡出现了高铁锁的“坑木之灾”以后,洛川县林业局林保股派驻凤凰山的同志对此十分重视,他们为了维护贫穷而又法律意识相当薄弱的凤凰山人民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了不给那些专发“愚昧”财的所谓“执法”部门以钻法律空子的机会,他们利用凤凰山乡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会议的大好时机,在大会上大力宣传现行林业政策,他们针对审批采伐、乱砍滥伐、无证采伐、偷砍盗伐等各种现象对村民们进行普法教育。

会上,县林保股的周股长以通俗易懂的方法讲解了什么是无证采伐,什么是偷砍盗伐,什么是乱砍滥伐。他讲道,以上行为都属违法,并逐条讲明了处罚条例,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紧接着,周股长讲道:

“这并不是说,林业政策如此严厉,村民们栽了树,分了树,就永远不允许让他们使用和出售了。今天我明白地告诉大家,村民们的树,他们有权使用,更有权出售。但村民们必须申请办理采伐证。”

接下来,周股长认真细致地讲解了申请办理采伐证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最后,周股长讲道:

“村民们每申请采伐一方木材,要向县乡林业部门缴育林金四十元,一大汽车坑木大约五立方米,也就是说,你每砍伐一汽车坑木,只向林业部门交二百元就可以了,但在出售运输木材时,你得带上采伐证到县林业局去办木材运输证,不过在办理木材运输证时,你只需交十几元的工本手续费就可以了。如果你的采伐证和运输证都办齐了,这就合理合法啦,谁也不能再罚你的款,谁也更没权利没收你的木材啦。如果在你们持证采伐、运输的过程中,如果还出现有人罚你们的款、没收你们木材的现象,你们就向我们举报,我们就对他们以法论处。

“今天,我代表县林业局告知大家,我们全县地方林的审批采伐以及对于无证采伐、无证运输的查处权,全县只有我们林业局一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行使这项权利。如果你们持证遇到被罚款、没收现象,你们就要求他们出示执法证和工作证,如果是我们林业部门的人员,我们也不会跟你们胡来,如有故意刁难你们的,你们就向我们举报,我的电话是8893366;如果不是林业部门的人员,你们更应立即向我们报案,我们将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去处理,我们将会尽力维护咱凤凰山林区人民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县林保股的周股长还把他今天的讲话内容印成了书面材料,每行政村十份发了下去,让全乡村组干部回去后大力向村民们宣传。

接着,凤凰山乡林站的贾站长又讲了本乡的具体工作安排,他说:

“根据我乡树木普遍老化、急需更新的特殊情况,今年县林业局特拨给我乡采伐计划七百立方,咱乡林站也给十个行政村做了分配。根据我乡林木的分布面积,杏花沟、桃花岭等五个行政村每村八十方,其他五个行政村各六十方。僧多粥少,那只有先来后到啦。希望有意使用、出售木材的村民积极报名申请。至于申请办理采伐手续事宜,由乡林站按步骤给村民们具体指导完成。刚才县林业局林保股的周股长已经说过了,各村组的干部们回去后要对村民们大力做好宣传,切不可因小失大,再次出现高铁锁之类的‘坑木之灾’……”

鉴于高铁锁“坑木之灾”的可怕性,各村组干部回去后又做了大力宣传,这几天,凤凰山的村民们像疯了似的,争先恐后地来到乡林站领取《 采伐申请表》,准备办证采伐 。

一时间,杏花沟、桃花岭等几个林木较多的村庄,几乎家家户户都在持证采伐,其他各村也凑热闹似的纷纷响应,坑木贩子的大车小辆你来我往,凤凰山里显示出轰轰烈烈的繁荣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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