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霸王别姬,你是大王
作者:楚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048

小山现在的身体很虚弱,动一动,就心慌气喘,方才在水中被白翠花一番撩拨,又与高满堂斗了一会嘴,情绪大副波动,这时便感觉心神疲累,浑身发软,双腿一屈,一屁股坐在岸边草地上,这样,仍感觉不解乏,索性,便在矮草上躺了下来,这矮草很是软绵,不比家里的毯子差,躺在上面,小山感觉很是舒适,不觉又想起刚才白翠花在水中的身体,只觉得美妙之极。

不过,小山可没有动她的念头,

切!放着现成的姑娘不睡,哪会去惹一个有夫之妇。

女人好比钱,少了嫌不足,多了又添麻烦,现在有三个女孩子围着他打转转,动不动就互相吃醋,吵嘴打架,闹得小山心神不安,家都不敢回了,整天在外面瞎逛。

这三个女孩子不说大家也知道了,不过,这时,小山最先想到了小芳,一想到小芳芙蓉般的脸袋,饱满的胸脯,小山感觉嘴里的唾液分泌大快,不由得吞了一口,手伸到下面,摸着自己的七寸处,脑子里便生出许多不雅的幻想,如此意淫了一番,不觉睡去。

迷迷糊糊地,他感觉一个人走到了身边。

他不知道是梦是醒,拼命想睁开双眼瞧清楚来人,可努力了半天,才看清楚了一个大致轮廓,啊――是小芳。

小山惊喜地大叫:“小芳,你咋来了?”

小芳点了点头,有些温柔盯着他,伸手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

他感动得哭了起来,伸手拉住小芳的胳膊,将她往身上拉,小芳就势倒在他的怀里,并且,开始亲他的脸颊……

他感觉小芳的嘴上有毛毛,一下一下扎着他的脸。还有,小芳的手,竟伸到他的裤子里面,一把抓住了他的那东西……

“啊……”

敏感的部位一旦被抓,他身体一阵紧张,就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小山大失所望,因为趴在他身上的不是心爱的小芳,而是一个满脸胡须的男人。

这男的叫阿相,是村里的疯子。

阿相以前不疯,还是个非常聪明非常俊美的人。

阿相弟兄多,家穷,爹妈没钱供他上学,便将阿相送到戏班学戏,阿相身材瘦俏高挑,相貌清秀像女人,是扮旦角的料,于是他就专功花旦。

阿相学戏很卖力,脑子又灵,很快便能上台演出了。

阿相的拿手戏是《霸王别姬》。

痴情凄美的虞姬被他演活了。跟他配戏的是他的师哥,一个相貌精豪体形伟岸的青年,叫李华,他将霸王诠释得出神入化,两人搭裆了许多年,非常有默契,谁离了谁都不能唱。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日李华从戏台上掉下去摔死了。

死者长已矣,活者的人却不得安生,这阿相因为李华之死,打击太大,一下子病倒了,病好后再上台演出,因为没有李华配戏,脸上却没了以往的神采,时时说错戏词,若得观众大笑,有一次,他又因口误而他被观众轰下台去,从此便再没登过台,只在后台打杂,渐渐地,竟露出了疯相。

被戏院老板轰了出来后,他竟摸回到了家里,由家里几个同胞兄弟养着,还不至于饿死,只是什么活都不会做,整天村里村外疯跑,见了人,便将兰花指一翘,口吐戏词。

关于他疯的原因,说法很多,有人说他与李华不仅是师兄弟,还是同性恋人,李华的死,导致了阿相的疯傻;也有人说他入戏太深,摆脱不了角色,以至疯魔。

村里的人都不敢接下来近他,有叫他疯子的;也有喊他“二姨子”的――意思是不男不女的人。

言归正传,话说小山见阿相趴在自已身上又亲又啃,心里一阵恶心,一把将他推开。嘴里冲阿相啐道:“啊呸呸……”

阿相被推倒一旁,有些愣愣地盯着小山,脸上表情凄婉,将兰花指一翘,冲小山的脸一指,尖声尖气道:“哎呀,大王,你好坏呀!怎地将哀家推倒一旁!”

“呸呸――”小山一脸厌恶:“今天真是倒霉,怎么碰上了你这个二姨子!”说着,转身要走。

阿相突然起身,上前一把将小山抱住,脸上是哀怨的表情,尖声说:“大王,不要走,不要撇下哀家一个人!”

此刻,小山就觉得阿相就像一块又腥又臭的狗屎糊上了身,心里又开始犯恶,再次用力将他甩开。

他快步走到一块玉米田里,蹲到人高的玉米棵之间,想借此躲开阿相。

在玉米棵的掩护下,才喘了口气,就听到身后玉米枝叶摩擦发出的沙沙声,回头一瞧,从玉米枝叶之间,阿相的一只脑袋伸了进来,正在那里对着他笑呢!

苍茫的暮色中,阿相的疯笑,显得有几分诡异。

小山霍地站起身来。这时候,小山心里不是恶心那么简单,而是犯毛。因为据听说,被阿相缠上,得费好大的劲才能摆脱。

“大王,你要跟哀家捉迷藏吗?”阿相说着,分开玉米棵,纵身向小山扑了过来。

小山身子猛地一激灵,拔腿便跑。

阿相一扑而空,倒在地上,但他很快又趴起身来,追着小山而来,嘴里还咿咿哑哑地乱喊着。

小山这时身疲心累,想跑又跑不快,众所周知,疯子都有一股子疯劲,发作起来,力量能超常人,所以,虽然阿相一时追不上小山,但像个幽魂一样紧紧逼在他身后,瞧那样子,用不了多久,他又能像膏药一样贴上小山的身上了。

这两个人,一追一逃,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观看,特别是那些吃饱了没处玩的小孩子,见疯子追人,一个个像吃了兴奋剂,欢呼着,追着两人瞧热闹。

这时候,小山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不用多久,那些个爱嚼舌根的闲汉婆娘们,就会将这件事当作新闻一样四处疯传,不用多久,这件事就会尽人皆知!被这个不男不女的阿相追赶,不知道别人会怎样看他,定义他?!

妈妈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小山一边气喘吁吁地跑着,一边想着怎样才能摆脱这该下地狱与霸王同眠的阿相。他在脑海里一下罗列出了三种方案:

第一种:将阿相引到家中,由爹妈将他摆平。

第二种:以进为退,将阿相打一顿,吓跑他。

第三种:将阿相带到他兄弟家中。由阿相的兄长管住他。

但最终,三种方案他都没执行,因为他觉得行不通。

如果将阿相带回家,不但给这个家添乱,还给人们留下遐想的余地,认为他跟阿相的关系当真不一般;如果将他打一顿,将会惹怒阿相的兄弟们,与之结下仇怨,况且,欺傻凌弱,本来就是不道德的事;如果将阿相带回他兄弟家,人家会以为是小山故意招惹了阿相,欺他疯傻,到时有百只嘴也说不清了。

当跑到家门口时,小山还没想出个主意出来。

前面已经提过,小山家与金花家是邻居,两家的大门并排而立,这时候,小山家的大门是闭着的,而金花家的大门是敞开的,当小谷望见两家大门时,立马计上心来:何不将阿相引到金花家呢!

于是小山拼起屙屎的劲,以生平最快的速度,冲进了金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