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人在旅途
作者:江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779

通往圣蓝城的大路上,一辆由双头大马拉着的马车不急不徐的行驶着。。尽管马车走得并不快,可那两匹骏马的身上却已是汗流浃背了。在这种炎热的天气里赶路,不但人难受,对于马匹来说,也是一种不大不小的折磨。

宋杰与艾琳依然对面而坐,而多米尼克也仍然坐在宋杰的身旁,杰米自己乘着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不紧不慢的跟在马车的一侧,赶车人却已经换成了宾利镇那个跟杰米勾肩搭背的胖子。

虽然在一起已经七八天时间了,但宋杰仍然不知道这个胖子叫什么名字。而那胖子自我介绍时,却只让宋杰三人称他为“胖先生”,但只有多米尼克这么称呼他,宋杰只管他叫胖子。既然他自己不介意,宋杰也不会替他在乎。何况,隐瞒姓名本身就显得很没有诚意,宋杰实在找不到理由来尊敬他。而艾琳却从来也没跟他说过话,更别替称呼了。

而此时,闷热的车厢里,宋杰正无聊得眯着眼,小脑袋随着马车的颠簸一点一点的,仿佛随时可以睡过去。身体也差不多有一半都倚在了多米尼克的身上,看那样子就好像他已经几天几夜没合过眼了似的。

艾琳依旧是老样子,能不开口的时候绝不说话,好像生怕别人知道自己的秘密似的。殊不知,坐在她对面的一大一小两只狐狸,早就把她的身份猜了个**不离十。

多米尼克手里拿着一本教义,正低头研读着,时不时还会轻声嘟囔两句。

三人此时的打扮也都换了个样子,多米尼克脱下了代表身份的祭祀长袍,换上了一件月白色的魔法长袍,宋杰看到他这身打扮曾玩笑得说他是换汤不换药。因为魔法长袍虽然在胸口多了一枚六芒星标志,但无论是颜色还是衣服的款式,都跟他原来身上的祭祀长袍没太大的区别。配上他脸上那副好像永远都写着怜悯的笑容,给人的第一印象仍然是一个神棍。

而宋杰的打扮就好多了。上身是一件银白色的袖圆领衫,材料轻盈透气,在这炎热的季节里,不但穿在身上会感觉很舒服的,而且看起来也显得很漂亮。但他的下面却随便得穿着一条宽大的过膝短裤,脚上更是只趿拉着一双自制的木屐。

当杰米要求他们换装,并把他们带到裁缝店时,宋杰就让裁缝为他做了这么一身行头。想到当时杰米几人看成他这身打扮所露出的古怪表情,就算是宋杰此时已经快睡着了,嘴角也仍是忍不住的勾了勾。

宋杰的想法很简单,反正他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那就怎么舒服怎么穿。想到这么大热的天里,杰米那家伙仍然裹着一副黑色的皮甲,宋杰就替他感到难受。难道他不知道,这种天气里,穿黑色的衣服本身就是一件遭罪的事吗?而更愚蠢的是,那衣服不但是黑色的,而且还是皮的。宋杰换位思考了一下,仅仅是想了想,就觉得身上已经开始冒汗了。

而艾琳的打扮就很简单了,一副淡绿色的连衣长裙,一双精巧的浅白色皮靴,再配上她浅金色的头发和湛蓝的大眼睛,以及精致得仿佛卡通人物般的小脸儿,怎么看都像一个出来郊游的贵族小姐。可惜的是她胸口没带上一条名贵的项链,否则就更神似了几分。但就是这样,也让宋杰在第一时间里看傻了眼。心里暗想,不愧是精灵啊。才这么大点小女孩儿,就已经漂亮成这样了,要是等她身体长大,不知道会有多么祸国殃民呢。

可如果有人看到她与打扮怪异的宋杰同坐在一辆马车里,估计她的形像会迅速的一落千丈了。

宋杰的样子虽然看起来迷迷糊糊的,可实际上他脑子里不知道有多清醒。

“喂,胖子,咱们还得多长时间能到圣蓝城啊?”宋杰打了个哈欠,不耐的冲车夫问道。

“快了。”那胖子的声音也是有气无力的,懒懒得应付了一句后,拿起身边的水袋,猛灌了两口。

“又是快了,我说胖子,你不是玩我吧?这句话你说了一百遍了吧?”宋杰不满的叫道。

那胖子没回头,嘴里仍是有气无力的道:“你问了多少次,我就答多少回,你不爱听就别问。”

“靠!”宋杰无奈,小声的骂了一句后,也拿起水袋,灌了两口。

如果是几天前,宋杰绝不敢以这种语气跟这个胖子说话,但混熟了之后,他就发现,这个胖子虽然跟杰米的关系非同一般,但却没有一点儿架子。

但让宋杰受不了的是,胖子不但喜欢开玩笑,而且嘴里总是不干不净的,称呼宋杰总是用“小崽子”“小屁孩儿”之类的。宋杰忍不住也叫他“死胖子”“大圆脸”时,他也不生气。有时两人都吵出火来了,他还会跟宋杰扯着嗓子对骂。让宋杰时常暗叹,这个来历神秘的胖子,活脱脱就是一个市井泼妇。

但他自己却从来没想过,跟泼妇对骂的人又是什么货色。

过了会儿,宋杰又忍不住了,不过他这回问的是多米尼克。对这位不但帮自己疗过伤,还曾救过自己命的大祭祀,虽然接触得要比那胖子早,但宋杰的表现却显得更尊重了几分。

“多米尼克先生,我想问您点事儿。”

“什么事?”多米尼克马上合拢了那本拿在手上的教义,笑着问道。事实上,当宋杰跟那胖子斗嘴的时候,他就已经看不下去了。

“咱们乘船从试炼岛到最近的码头城市圣阿西斯城花了近两天时间,从圣阿西斯城乘马车到圣格林城只花了一天多的时间。但从圣格林城出发到现在,已经花了九天时间了。”宋杰先是一脸郁闷的把这段日子的行程说了一遍,才问道:

“同样是两个城市之间,怎么能差这么远的路程?还有,咱们究竟什么时候能到圣蓝城啊?这鬼天气实在是太热了。”问完后,宋杰还忍不住抱怨了两句,才一脸期盼的看着多米尼克。好像只要多米尼克说今晚就能到圣蓝城,宋杰马上就会相信。

相信如果是一个不认识的人,看到宋杰现在的这副样子,绝对只会把他当成一个充满了好奇心的孩子。

“圣阿西斯城与圣格林城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事实上一般城市相隔都不会太近。至于说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圣蓝城,我也不太清楚。但我估计,以现在这种速度,最少也还得六七天吧。”多米尼克想了想,认真的回答了宋杰的问题。

但同时,对于宋杰的人,他却是越来越看不明白了。这个看起来只是孩子模样的人,有时候精明的像个狐狸,有时候又残忍得像个恶魔,有时候成熟得像个中年人,但有时候却又天真的像个孩童。明明只是一个孩子,在多米尼克的眼中,宋杰却仿佛是一团人形的谜。

要知道,宋杰虽然曾经活了二十多年,但在那个世界上,他还来不及正式接触复杂的社会就被病魔放倒了。可以说,那二十多年的时光里,他一直是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下,就算是知道生活的残酷和人心的险恶,但他也仅限于知道,并没有亲身体验过。

所以,别看他大多时候都显得很是冷静,头脑也很精明,有时甚至是表现得很冷酷,很残忍。但有些时候,特别是当他放松心情时,却会不时的露出一些孩子般的心性。而这种矛盾他自己虽然没有查觉,但他身边的人,却很难适应。

多米尼克就时常觉得,自己越是跟宋杰接触得多,就越是弄不明白宋杰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有时候多米尼克甚至会荒谬的想到,宋杰这副身体里会不会是住着两个,或是几个不同的灵魂。但这种想法每每只是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一瞬间,就会被他抛在一旁,因为这种想法实在是太荒谬了。

但殊不知,他这种想法虽然与宋杰的实际情况不符,但却也有些接近了。

其实连宋杰自己也不知道,他在获得这具身体的同时也得到了一小部分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这代表着什么。

记忆是什么?如果由十个人来解释,或许就会有十个不同的答案。但谁都不能否认,没有灵魂,或者说没有意识的存在,就不会诞生记忆。也就是说,无论说记忆是灵魂的一部分,还是说记忆只是灵魂的一种表现形式,记忆与灵魂都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虽然在宋杰的前世里有一种叫做记忆金属的东西,弯过后还能恢复,但那只不过是经过计算后,一种力的应用。虽然叫作“记忆”金属,不过也只是使用一种比喻的手法,让人更了解这种金属的特点罢了。就好像老爷车并不只有老爷才能开,才能坐一样。

而既然宋杰拥有身体原主人的一部分记忆,就说明他融合或者说是吞噬了那原主人的一部分灵魂,尽管那只是一小部分,却也足以潜移默化的影响到他的一些心性了。宋杰现在还没有察觉到,但随着他不断变强,早晚有一天会察觉到这点,只是不知道这到底是福是祸了。

不过他此时的表现,却与这些无关,而完全是他人为设计,故意用来混淆视听的。

“对了,前几天我问你盗贼公会的事,你说有空再跟我说。那天急着做衣服,把这事儿给忘了,现在跟我说说怎么样?”

多米尼克哭笑不得,前一秒钟他明明中吵着什么时候到圣蓝城,可下一刻却又转到了另一个话题,真是让人跟不上他的思路。

“嗯,让我想想该怎么说。”多米尼克摸了摸鼻子,有些反应不过来。

宋杰点了点头,静静得等待,不过他微眯着的眼睛中却不经意的流露出一股狡黠与冷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