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识得之人皆不凡
作者:竹子      更新:2019-10-11 23:55      字数:2612

第63章识得之人皆不凡

很快,在姜汤和针灸的作用下,两天后绾流和林璎确定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确实是食物中毒。当然拉,不仅是食物中毒,那些人也确实感染了瘟疫,只是那些不过是普通的瘟疫,而林璎以前仅仅是把这当作瘟疫来治,并不清毒,而那毒较轻,中毒症状不明显,可时间长了又会害人性命,因此才会有那么多“治不好”的人死去。

“我说我怎么没染上为瘟疫呢,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听到结论,幸苦地亲自搬了两日的姜的慕祖不由得嘟囔了一句。

“废话,和我在一起,就算不是那么会事儿我也得保证你完璧归赵!我还怕你们家小胖最近饿得慌呢。”不知是想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林璎孩子气地瞪了他一眼。

正当两人准备无聊拌拌嘴的时候,绾流很不恰当地掀起门上的破席子走了进来。“咦,都在呢?正好,那个毒查出来了。”

“什么?什么原因?”慕祖本想张口问,却被林璎堵住了嘴。

“就是仙女镇的中央不是有口圣井么,几个月前几个小鬼头不小心弄几株一种叫‘向阳红’的花掉进去,而到了节庆时那圣井的水又是每人必喝的,再加上现在是冬季,就算这里再怎么温暖也是冷的,刚好来了一场小瘟疫,再加上饮用了那圣井的井水,所以才集体‘得瘟疫’。”

“这也好解释为什么我没中毒了。因为圣井的水那些百姓根本不让我们喝,说什么那口井的井水只能仙女镇的百姓喝,而我们喝的一直都是别处的井水。”慕祖一边撇嘴一边点头,显然有些心有余悸。

“向阳红……”一向爱闹的林璎此时却突然闭了嘴,还不断念叨着“向阳红”三个字,似乎在思考些什么。“向阳红,那不是白坡林最外边的一种花么?向阳,花红,易生长,因瘴气的影响,在水中泡过一个时辰以上便会因膨胀而释放出毒素……”

“可毒素太弱,但只要在人的体内积淀超过一定天数便会侵入人的五脏六腑,最后不治身亡。”绾流不耐烦地打断了林璎的话,然后有用一种疑惑的目光看着他。“前辈您究竟是谁?这白坡林特有的植物可不是人人都知道的。”其实她本来也是不知道的,只是笑花婆婆那不怕死的老太婆跑进去过好几次,而里面的每一样她能采集到的植物都拿出来做成了干料,并一样一样逼着绾流三日内全部分清记熟,因此绾流对那白坡林内的本分植物再熟悉不过了。

“我?”听到绾流的疑惑,林璎与慕祖对视了一眼,随即两人便毫无形象地开始哈哈大笑,笑的绾流不知所措。

“奇了、倒真是奇了,看样子林兄你的名声也有不够响的时候哇。”慕祖笑上气不接下气,只得拍着林璎的箭头说出了一句勉强算得上清晰的话。

“听着,丫头,”林璎强忍住笑,咳了两声,正色道。“以后倘若有人在外头欺负你,只要是江湖中人,报上我林璎的大名既可!”不是他吹,江湖上不晓得他名字的人那可真是不多。

“哦。”虽然不明白,但绾流还是点了点头。她也大概猜出来了,眼前这个稍稍有些洁癖的白衣男子应该是个在江湖上医术和威望高超的人。但她还是觉得,与其气报上“林璎”二字,倒不如报上“笑花婆婆”四字听起来更有威慑感。好在这只是她心里嘀咕,若是让林璎听去了,指不定要吵起来了。

“对了,你可是要去白坡林?”林璎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

绾流一抿嘴,笑笑,她去白坡林的事可不想让人知道——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这心里就是不想。“我记得我两天前说的是去仙女湖吧?怎么,前辈才那么年轻就记不准了?”

“姑娘真当我老了不中用了?哼,我这脑子可清醒的很呐!去仙女湖的人会急着这时候一定要赶着去?去仙女湖的普通老百姓会懂得白坡林特有的花儿?去仙女湖的普通百姓会那么好的医术?去仙女湖的……”

“停停停,行了前辈,我说不过您,我确实是去白坡林。”绾流微微叹了口气,最后也只得低头承认。

“还是你聪明。”一直在旁边被忽略的慕祖又瞪了林璎一眼。

“那是,”林璎十分自豪地昂了昂头。“你说你们慕家,慕老爷子那么聪明的一个人,你妹妹和你弟弟也一个个聪明的紧,怎么你这个当大哥的就那么笨呢。”不是他说,慕老爷子的机智人尽皆知,慕祖的妹妹慕绯在多年前那可是叱咤风云的人物,而他弟弟慕印则是响当当的城主继承人。只有他,慕祖,整天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当然,作为慕祖最好的朋友,他自是知晓慕祖的能力不仅与此,只是外人可不这么觉得。

人人都称赞慕祖的儿子慕司夜的才能,全然没人记得慕祖这号人物——然而,没有老子的教导,哪有儿子的辉煌?慕祖的不为人知,估计也没几人知晓。

“行了,既然这样,我也懒得和你们扯下去了。我现在就去休息,明儿一早我就出发。”绾流拍拍手上的灰尘,很自然地就站了起来。

“行,明早我和你一起去。”林璎笑笑,也很自然地就接过了绾流的话。

“你说什么?!和我?!”

谁知,绾流还没惊讶完,一旁的慕祖就立即摆手。“我先声明,我得回上云天都去了。”白坡林诶,他又不是药痴,犯得着一同去冒险么。

“前辈是上云天都的人?”也许是因为自己也和那地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绾流一听到“上云天都”这四个字便发问了。

“是啊,我弟弟便是上云天都的城主,木姑娘今后若是有空可来上云天都玩玩,我做东。”好客乃是慕祖的一大习性,也就正因为这样,他的朋友可谓是满天下。

天啊。听完慕祖的话,绾流不由得咽了咽口水,似乎她所认识的人都不是什么普通之辈啊,她的运气也忒好了点吧,以后去上云天都就有人包吃包住了?

“你的话可真多。”林璎瞪了慕祖一眼,继而又和绾流说话。“姑娘,明儿一早,我就和你去白坡林——记住,不许跑我,要叫上我。”

“这很容易啊,可是这镇上那么荒凉,我们二人去白坡林,那食物怎么办?浓郁的瘴气您受得住吗?您能跟得上我的脚步吗?”绾流一口气例举了三个关键性的问题,似乎想让林璎打消这个念头。

不想,林璎却哈哈大笑,丝毫不把这些问题当问题。“怕什么?这仙女湖的居民是从北方迁徒而来定居的,有匿藏冬食的习惯,那地窖中可都是粮食,弄些干粮不成问题,而仙女湖水美草肥的,兔子野鸡一大堆,倒省了不少干粮;至于瘴气嘛,我自有妙计,估计和姑娘的差不多;还有,谁说我跟不上你的脚步?别以为我不会功夫,我的轻功可是人称一绝的。”

“那您平时走路还和敲铜锣似的。”这轻功的分辨,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脚步。脚步声越轻,说明此人的轻功越高。而林璎平时走路的声音大的和什么似的,像生怕他人不晓得他来了一样。

“那时是那时,我故意的总行了吧。”林璎转过身,显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