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但愿此情永不断
作者:玉岭      更新:2019-09-12 08:03      字数:2561

晨光再起的时候,柱子已经摇响了机器。

艾菊花在帐篷里又躺了一会儿,也便起来。

“你怎么不在睡会儿?”柱子来到帐篷前对着正在穿衣服的艾菊花说。

“你歇一会儿,我去地里看看。”

“地里现在湿,庄稼上都是露水,一会儿再进去看看就行。”

艾菊花穿好衣服,走出帐篷外,望向远方,空气中有着一丝薄薄的雾气。

这是崭新的一天。他们二人的人生也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炊烟起,艾菊花做着早饭。

曹玉珍今夜没有睡着,当她在地里看见那些锅碗瓢盆的时候,她就明白,那不是柱子自己做的饭,那肯定是一个女人做的,那个女人应该是跟柱子一起搭伙浇地的艾菊花做的。

上次通过和王春燕的谈话,她知道艾菊花和赵和平的感情已经不和。难道艾菊花想要跟着柱子?

曹玉珍心里胡乱的猜疑着。艾菊花这个女人不错,她要真的能照顾柱子,也不是一个不好的事。只是真的到了那时候,自己就永远再也跟不了柱子了。

望着窗外的黎明亮光,曹玉珍苦笑了下,自己照顾不了柱子,难道还不让人家别人照顾?何况自己昨天已经对柱子说了,如果遇到个好的女人,就让人家结婚,别等自己了。

也许这就是自己跟柱子的命吧?这一辈子,自己也只有看着柱子的份了,可是这样,自己真的会幸福吗?可是不这样,自己又能怎么着呢。也许当初自己根本就不应该嫁到沈家来,也许多坚持一下自己的意见,多忍耐一下父母的唠叨,自己的性格多固执一些,或许就不会是现在的这番景象了,或许已经跟柱子过着幸福的二人世界,守着彼此的这个儿子。

想到儿子,曹玉珍看了看睡在身边的小沈斌,他是睡得那么香甜,睡得那么安然。他可知道,他不姓沈,他姓陈。他不是沈家的儿子,他是陈文柱的后代。

可是,这件事是绝不能对任何人讲的,甚至,柱子,现在也不能告诉他,否则,柱子肯定会闹个天翻地覆的,那自己就真的没法在这人世间混了。

但是,这个事实,早晚得给柱子说,虽然现在不行,但以后总会有恰当的时机。

自己就守着柱子的这个儿子慢慢的过日子吧,也许岁月会给自己一个公道的。

鸡啼声落,院中的杨树上想起了脆亮的鸟叫声。曹玉珍翻身坐起,迎接又一个难熬的一天。

是啊,一个女人的日子真的很难熬,何况还要带着一个孩子,还要照顾一个老人,一个阻止自己改嫁、改变人生的老人。

曹玉珍铁定了心,无论柱子娶不娶别人,自己都会坚持一直就这样过下去,就这样在远处看着柱子,关心着柱子。

曹玉珍在这一点上却是坚持了自己,固执的无任何人可改变她的主意。

其实,曹玉珍是一个有大爱的人,她不愿看到自己身边的亲人因为自己而受到伤害,虽然她的做法伤害了柱子,但她认为,她这样做是能关心到、关爱到柱子的。

不求朝朝暮暮,不求长相厮守,但愿能见对方,此情不断,天长地久。

天长地久,也是张春华心里的意思,但她天长地久的对象不是她的丈夫郑启明,而是她的相好赵和平。

张春华前几天曾对赵和平提过二人都离婚,然后她俩结婚。赵和平当时有点犹豫,虽然他很想和张春华一直在一起,但离婚,赵和平很真没想过。

张春华倒是很愿意离婚,因为郑启明已经没用了,已经不是个完整的男人了,更何况,就算郑启明是个完整的男人,他也不及赵和平,甚至连赵和平的一半都赶不上。

张春华彻底的烦透了郑启明。从心里完全的抛弃了郑启明。

村里发生的这一切,远在县城工地看料的郑启明是丝毫不知。

因为身体的残疾,命根子的损坏,郑启明也不愿意回家来,他知道自己的老婆张春华在那方面的要求很旺盛,他是伺候不了她的。他认为,自己不回家,张春华不接触男人,慢慢的也会淡忘男女之间的事情,听老人们都说,女人不经常做那事,时间一长,就不会再想了。

上几天发的工资,郑启明留下点生活费,其余的全部让赵和平捎给了张春华。

郑启明住的是自己的一个屋,不跟其他工人住在一起。

晚上,工人们都出去了,去县城逛着玩了。郑启明一个人在屋里呆的闷得慌,也锁了屋门,背着双手走出了工地的大门。

对面便是汽车站,灯火通明,霓虹闪烁。

郑启明看了一会儿。这时,一个人从汽车站里走了出来,郑启明觉得眼熟,仔细看了下,认了出来,那个人是沈家老二,沈志军。

“志军,志军。”郑启明喊着。

沈志军听见喊声,顺着声音找去,便看见了对面的郑启明正冲自己招着手。

沈志军走过去。

“启明哥,你在这里干活呀?”

“啊,我在这里看料,你这是干嘛去了?”

“我们战友今天在市里聚会,这不我这是聚完会刚回来。”

“战友聚会,不错呀,有很多当官的吧?”

“那是当然。”沈志军脸上带着光彩。

“那你的战友一照顾你,你岂不是又要高升了?”

“那是当然,在监狱里上班也呆够了,今天给那些战友说了,尽量能给我换个工作就换一个。”

“你战友都答应你了?”

“那是当然,过不了几天,就能给我调动工作了。”

“那恭喜恭喜了。”郑启明抱拳相敬。

“吃饭了吗启明哥?走,咱哥俩喝点去。”

“我吃饭了。”郑启明假意推辞道。

“再去吃点,咱哥俩也好长时间没见了,走,别客气。”

就这样,沈志军领着郑启明,二人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小饭店。

饭点已过,饭店里的人并不多,只有两桌客人,一桌一个,一个在喝着拉面。一个在吃着水饺。

二人找了个靠墙的桌子,郑启明坐下,沈志军找了个茶壶,拿了一暖瓶水,招呼店老板放上茶叶,沈志军沏上茶,点了两个凉菜和两个热菜。凉菜是水煮花生米和凉拌豆腐丝。热菜是木须肉和尖椒干豆腐。

又要了一瓶本地产的高度白酒,打开盖,给郑启明满满的斟了一杯,随后给自己也斟了满满一杯。

凉菜很快就上来了。

“来,启明哥,咱先喝着。”沈志军端杯。

郑启明端酒相敬:“来,兄弟,上一口。”

二人碰杯,喝完放下,吃了几箸子菜。

“哎呀,忘了。”沈志军说着掏着裤兜,“你看我这记性,把烟给忘了,来,启明哥,抽抽这好烟,战友给的。咱这里买都买不到。”

“什么烟呀?”郑启明接过来,从衣兜里掏火柴。

“战友说是香港烟,进口来的。尝尝,跟咱家的就是不一样。”

郑启明划着火柴,先给沈志军点上,然后给自己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随后吐出浓浓的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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